金华用友:资管产品运营收入是否作为管理人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背景】
2018年资管增值税新规正式实施,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随着管理人将资管产品运营收入纳入自己的增值税申报表申报,有些还涉及都资管利息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就出现了税务风险的异常,即管理人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以及开票收入可能都远远高于管理人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收入。也就是说,资管产品的运营收入虽然增值税作为管理人收入申报,这部分收入管理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这种情况出现的税务预警是合理的还是应该被排除呢?
口径一:应当缴纳
和增值税保持一致,应该作为管理人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口径二:不应缴纳
资管产品运营收入不作为管理人收入缴纳所得税。
对于以上处理方式,实务中部分税务机关给出了不同的答复口径,也有部分地区税务机关通过网上答疑或操作指引的形式,对该问题进行了明确:
【北京税务局口径】:
《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发布)
10.资管产品管理人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问题
问:某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2018年度共管理10个资管产品项目,收取管理费6000万元。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该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资管产品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增值税应税收入1.03亿元,开具了发票,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00万元。对于上述业务,资产管理公司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是按6000万元确认,还是需将其管理的资管产品实现的1.03亿收入也计入其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收入?
答:资产管理公司与资管产品属于不同的主体,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资管产品实现的收入归属于资管产品,不归属于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因运营管理资管产品而收取的管理费收入归属于资产管理公司,属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收入。因此资产管理公司应将2018年度因运营管理资管产品而取得的6000万元管理费收入计入自身收入,不需将其管理的资管产品实现的1.03亿收入计入自身收入。l
还有人提问,资管产品管理人企业所得税收入该如何确认?
资产管理公司与资管产品属于不同的主体,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资管产品实现的收入归属于资管产品,不归属于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因运营管理资管产品而收取的管理费收入归属于资产管理公司,属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收入。
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服务电话400-697-5258。
期待您的来电,我们将带给您更好的服务。
更多erp管理资讯,请访问:www.jhyongyou.com
本文出自金华坤迪软件有限公司https://www.0579ufida.com/info-512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阅读
2020-07-28 金华erp用友:YonSuite-助力企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创新与突破
2024-09-30 国庆放假通知
2024-09-14 采购进货预警设置
2024-08-26 一块瓷砖蕴含美学“智慧”,这家陶瓷厂揭秘装修的艺术密码
2024-08-12 金华畅捷通:2024“最美服务商”震撼来袭,探寻小微企业数智服务“新标杆”!
2024-07-25 兰溪用友可信云大会成立“ToB云应用与服务推进矩阵”,畅捷通携手多方共促企业数智转型
2024-07-12 兰溪用友:放弃高薪毅然回乡创业,他竟用5年奇迹般做到全国同行业前五强
2024-06-25 兰溪畅捷通软件怎么选?:畅捷通好会计标准版怎么样?
2024-06-27 兰溪畅捷通行业资讯:2024影响会计业Top10技术出炉!5个潜在技术都与AI相关
2024-06-18 兰溪畅捷通全新产品发布:T+Cloud专属云普及版全新上市,以安全+效率赋能小微企业财税升级
浙公网安备 33070202100118号